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癌症篩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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癌症篩檢

    政府運用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助國人子宮頸癌、乳癌、大腸癌及口腔癌篩檢,只要符合下列資格之民眾,持健保卡至本市各健康便利站(醫療院所),即可接受篩檢、諮詢或轉介服務:

    114年起擴大篩檢

    一、子宮頸癌篩檢(子宮頸抹片檢查):

       25-29歲女性,每3年1次子宮頸抹片檢查

        30歲以上婦女,建議每3年接受1次。

    二、乳癌篩檢(乳房攝影檢查):

      40-74歲婦女,每2年1次。

    三、大腸癌篩檢(糞便潛血檢查):  

        40-44歲具家族史者,每2年1次

        45-74歲民眾,每2年1次

    四、口腔癌篩檢(口腔黏膜目視檢查):  

        30歲以上有嚼檳榔(含已戒)或吸菸習慣之民眾,每2年1次

        18歲以上嚼檳榔(含已戒)原住民,每2年1次。

    五、肺癌篩檢(低劑量電腦斷層檢查):

      40-74歲女性,具肺癌家族史,每2年1次。

      45-74歲男性,具肺癌家族史,每2年1次。

      50-74歲民眾,重度吸菸者,每2年1次。

      篩檢地點:本市各肺癌篩檢醫院

      肺癌家族史:有血緣之父母、子女、兄弟姊妹曾得過肺癌

      重度吸菸者:仍在吸菸或戒菸未達15年,吸菸史達20包-年以上

      註:包-年=每日天吸菸包數 × 吸菸年數 (例如每天吸1包菸,共吸了20年)

      符合資格之抽菸民眾應同意接受戒菸服務

    篩檢地點 : 請參閱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癌症健康篩檢便利網

    https://publichealth.kchb.gov.tw/Main.aspx?sn=19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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